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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8/11/28】【作者/来源:教务处 】【阅读:2次】【关 闭

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6号)文件(附件1)要求,我校将对获立项的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二批广东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点(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围绕一类品牌专业“全国领先、世界有影响”、二类品牌专业“特色鲜明、全省一流”的建设总体目标,以品牌专业建设的指导性基本要求为指导,检查总体目标、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教学条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建设状况,二类品牌专业还将考察专业特色培育情况。

三、检查方式

第一批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建设点以学校自查为主,其他品牌专业建设点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材料检查。

四、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检查结论为整改或不合格的,要求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撤销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写《广东省高职教育一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附件3)、《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附件4),并撰写检查报告。第一批品牌专业检查数据统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第二批品牌专业检查数据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检查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请各专业负责人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相关检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处。

材料清单:

1.检查报告(Word版、PDF扫描版);

2.《广东省高职教育一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Word版、PDF扫描版);

3.《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Word版、PDF扫描版)。

联系人:刘 婷

地 址:天河校区校友楼106室

联系电话:(020)3833551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2.我校获广东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一览表

3.广东省高职教育一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

4.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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