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业类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业类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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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日期:2019/1/3】【作者/来源:教务处 】【阅读:2次】【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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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 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基地、专业类、课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交职院教﹝2018﹞64号)等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了相关申报认定工作。
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一类品牌专业申报材料3份、二类品牌专业申报材料5份、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材料1份、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份。经教务处形式审查、校外专家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等环节。拟推荐“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等2个项目申报省级一类品牌专业;“汽车电子技术”等3个项目申报省级二类品牌专业;“汽车检车与维修技术”申报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广州志航船务有限公司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6个项目认定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5天,自2019年1月4日至1月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和监察审计处等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
联系人:黄泽瑜(监审处)电话:37231776
王劲松(教务处)电话:87589743
附件:我校2018年省质量工程项目(专业类、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拟推荐项目
教务处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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